近来,大庆市*兰液化气有限公司因当事企业人员在大庆市高新区华爱爱顿蛋糕店配送液化气时,配送人员未进行入户安检。对店内报警器不合格问题、以及软管超长并穿墙状况视若无睹,仍然给蛋糕店供给液化气罐,被大庆市大同区城市管理归纳执法局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当事企业人员在大庆市高新区华爱爱顿蛋糕店配送液化气时,配送人员未进行入户安检。对店内报警器不合格问题、以及软管超长并穿墙状况视若无睹,仍然给蛋糕店供给液化气罐。
大庆市*兰液化气有限公司违背了《黑龙江省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黑龙江省乡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构成了相关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被罚款人民币两万元整。